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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律服务体系 防范企业风险危机

2019-03-21 来源: 点击:
—商会召开法律服务工作推进研讨会

   3月19日下午,长沙市平江商会法律服务工作推进研讨会在长沙市大华宾馆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召开。商会秘书长孔迎春、常务副秘书长魏一平,商会办公室负责人余欢礼,商会理事、法律工作志愿者黄吉祥、李田方,会员、法律工作志愿者余志锋、余俊义、汤洪、黄金参加会议。北京盈科律师刘大应邀出席。孔迎春秘书长主持会议,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提供全程服务。

▲商会秘书长孔迎春主持会议

   与会人员结合商会实际和社会实践,紧紧围绕如何推进商会法律服务工作展开积极讨论,就加强会员法律服务,有效嫁接律师事务所与会员单位法律服务资源,提升商会法律工作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协助会员单位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实现资源共享双向共赢进行了认真探讨和研究。

   会议认为,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贯彻落实,企业的法务管理已普遍涉及到企业战略、人力资源、财务、市场营销及运营等诸多方面,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更加突显。然而,从商会实际情况看,一方面会员企业法律意识普遍不强,企业法务管理尚未引起足够重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亟待提升。一方面商会法律顾问团队因缺或必要的机制、窗口和渠道而深显英雄无用武之地,致使会员法律服务落地困难。针对商会目前情况,与会者一致认为发挥商会优势,提高会员法律意识,增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已迫在眉睫。健全商会法务工作机构,建立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制订法律服务规则和措施,开辟会员法律服务通道,推进商会法律服务工作十分重要,具积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刘大律师

▲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余志锋律师

▲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黄吉祥律师

▲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李田方律师

▲湖南同湘律师事务所余俊义律师

▲湖南华湘律所汤洪律师

▲湖南上马律师事务所黄金律师

   经热烈讨论,与会人员在下列问题上形成了基本共识:

   一、设立法律服务中心,隶属商会会员权益维护部管理。明确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湖南湘达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湖南同湘律师事务所、湖南上马律师事务所、湖南湘商律师事务所、湖南华湘律所为长沙市平江商会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单位和法律顾问单位;

   二、组建法律顾问团队,作为法律服务中心法律工作志愿者,负责商会法律服务日常工作开展。李田方、黄吉祥、余志锋、余俊义、汤洪、罗丹丹、黄金为商会法律顾问团队成员;

   三、建立服务机制,保证法律服务中心正常运行。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实行轮值制,轮值期限半年。首任主任由李田芳担任,负责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目前由顾问团队迅速出台法律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行业规则和运行方案设计,服务模式和服务平台建造,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制订等工作,夯实法律服务中心运行基础;

   四、制订法律服务战略,着手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法律顾问单位与会员对接的网络窗口平台,开辟法律服务中心与会员单位的交流、咨询、法律知识普及宣教的绿色通道;

   2、制订商会法律服务行业规则,界定义务服务与有偿服务的具体范畴,优价优质为会员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3、参加会员单位走访活动,对被走访会员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状况进行审查,指出存在的法律问题,预测潜在的法律风险,提出排除风险的方案,提供“企业法律诊断”服务;

   4、为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企业法律策划服务,协助会员识别和分析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解疑释难,为会员科学决策、依法经营提供保障,帮助会员企业逐步架构“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三位一体的法律风险管控体系;

   5、在会员发生法律纠纷,或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提出法律援助方案,组织法律危机救助,或通过代理企业进行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活动,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6、以提高会员法律意识,规范法律行为和预防为主,避免发生法律纠纷为目标,以商会文化沙龙和活动开展为载体,积极开展商会法律宣传和普法知识教育,教育会员企业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和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抗击法律风险的主动性、前瞻性和计划性,保护和提升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出席会议的各位法律服务志愿者纷纷表示,将秉持“热心、责任心、爱心”之三心情怀,加快整合商会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长沙市平江商会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以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为目标,极尽所能,满足商会会员法律服务多元化需求,为会员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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