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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法律意识 规避金融风险

2018-04-28 来源:平江商会秘书处 点击:
商会文化沙龙活动之组员参加临湘商会法律知识专题学习会


   “华灯初上,春夜喜人”4月27日晚,由岳阳市临湘商会主办的《中小企业如何在新形势下规避和防范金融风险》法律知识专题学习会在天心区恒力卡瑞尔酒店思齐培训学校九章书院举行。长沙市临湘商会领导及会员、长沙市岳阳商会领导及会员、长沙市平江商会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孔迎春及会员共计100余人参加本次学习会。

   学习会由临湘商会执行会长张关心主持。全国政协委员、法学硕士、教授、一级律师、湖南省第三届十佳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法人代表袁爱平主讲。针对企业在金融活动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如何有效规避的问题,袁爱平教授用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真实的案例以及现场互动给与会人员献上了一场丰富的知识丰宴。

1

民间借贷不可碰

   企业在生产和发展过程中,总会遇到融资问题,但资金再紧张,民间高息借贷绝对不可触碰,因其金融成本远高于企业项目的收益回报,风险极大,易陷入血本难偿的困境,同时也不可以固定回报方式向社会集借资金,借以缓解暂时的资金压力。国家金融法明文规定,以固定回报方式向他人募借资金,如果人数超过150人,募集资金总额超过15万元即属非法融资,具法律风险,由此发生的经济纠纷当承担法律制裁。

2

间接融资需谨慎

   间接融资是指向银行信贷部门举借资金,企业家在向银行施行信贷融资行为时,务必需要注意三个方面,一是必须按照银行信贷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资料;二是抵押资产评估务必真实,不能造假;三是所贷资金专款专用,勿挪作他用,否则存在骗贷法律风险。

3

直接融资要周全

    直接融资渠道是指企业在证券市场上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方式筹集创业和经营的资金,或者是与合伙人一起出资创业,已经在许多企业运行,未来也必成主流,并且受到法律许可,但要注意规避金融风险。如果发债,到期不能还本付息将导致企业破产,它不像银行贷款,还可协商、展期;如果上市,经营不善将面临摘牌危险,还有被并购、失去控股权的风险。同时要注意合理分配股权,了解和掌握合伙人的资金实力和资金来源,以及其企业和个人征信、个人综合素质等因素。再者直接融资的资金量应适度,切忌过量,否则也会给企业带来危机!

4

企业担保应慎重

   在企业担保过程中,屡屡出现被担保企业违约情况,这时担保企业需承担相应连带法律责任,甚至代偿全部债务,出现“别人花钱你买单”的纠结状况,因此,在为他人提供担保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切忌盲目担保,以免承担法律风险。

   现场互动问答环节中,袁教授为提问者解疑答惑,并针对提问者的问题给出详细满意的答复,现场气氛十分热闹,与会者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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